渠道报价设置
目录
1.功能说明
为提高操作效率,降低操作出错率,简化操作流程和系统设置,采用表格导入导出方式维护物流渠道报价。
2. 页签说明
1)过期预警 页签
做为进入模块时默认展示的页签,按 结束时间+物流渠道 顺序展示
a.报价有效期(含附加费)有效期结束前两周(14天),自动展示在此页签中,结束时间红字加粗;
b.如重新导入或修改延长了报价结束时间,并且距离当前时间大于14天时,不再此页签显示。
2)全部、待审核、已作废页签,按 更新时间+物流渠道 倒序展示
3)待生效、生效中、已过期页签,按 结束时间+物流渠道 倒序展示
3.导入功能、导入模板
导入功能
默认选择“报价”规则类型,可调整为代理或销售底价,如实际与导入文件数据不同,则以导入数据为准;
其余校验和处理规则与物流成本一致。
导入模板
含1个主表、3个子表,子表“2基础运费-US”、“2基础运费-EU”导入时二选一只能选用一种;
1主表
*物流渠道 必填,单选
*规则类型 必填,单选,报价/代理/销售底价
*报价等级 必填,单选
*开始时间 默认为日期格式yyyy/mm/dd,导入后解析为yyyy/mm/dd hh:mm:ss
*结束时间 默认为日期格式yyyy/mm/dd,导入后解析为yyyy/mm/dd hh:mm:ss
体积重比率 录入时计算,为空时不计算;导入9000时单位是kg,导入250时单位是lb
基础运费 导入正整数0-200,超过提醒,解析为百分比折扣率
附加费 导入正整数0-200,超过提醒,解析为百分比折扣率
燃油费 导入正整数0-200,超过提醒,解析为百分比折扣率
备注 100字以内文本,默认为空
2基础运费-US
基础运费US版-解析规则:
适用渠道:US通用
(1)除A1值固定不读取之外,所有字段均需读取
(2)首行B1开始列为物流渠道对应的分区编码Zone_Code,为空时截止读取
(3)首列A2开始为基础运费的重量段(正整数),默认为“前开后闭”格式中的“后闭”值,如2,代表1<x≤2
(4)B2开始到最大行/列为具体价格(两位小数),不带货币符号
(5)计费方式:基础运费=取整计费重后对应的重量段价格;计费重按照客户取整规则(1KG)进位取整;
2基础运费-EU
④ 模板1(PPK列无值,或无PPK列,PPK=Price per kg)
适用渠道:DHL_DE_2B、DHL_DE_2C、DHL_DE_FBA、DHL_DE_RETURN、DHL_EU_RETURN、GLS_DE_2B、GLS_DE_2C、GLS_DE_RETURN、GLS_EU_2B、GLS_EU_2C、GLS_EU_RETURN、DPD_DE、DPD_EU、GLS_DE_HG
解析规则:
(1)除A1值固定不读取之外,所有字段均需读取
(2)首行B1开始列为基础运费的重量段(1位小数)作为列表头,为空时截止读取,默认为“前开后闭”格式中的“后闭”值,如2,代表1<x≤2
(3)首列A2开始为物流渠道对应的分区编码Zone_Code
(4)B2开始到最大行/列为具体价格(两位小数),不带货币符号
(5)计费方式:基础运费=取整计费重后对应的重量段价格
(6)计费重按照客户取整规则(0.1KG)进位取整
⑤ 模板2(PPK列有值)
适用渠道:DHL_EU
解析规则:
(1)除A1值固定不读取之外,所有字段均需读取
(2)首行B1开始列为基础运费的重量段(1位小数)作为列表头,为空时截止读取,默认为“前开后闭”格式中的“后闭”值,如2,代表1<x≤2
(3)首列A2开始为物流产品对应的分区编码Zone_Code
(4)B2开始到最大行/列为具体价格(两位小数),不带货币符号
(5)计费方式:基础运费=取整计费重对应价格+取整计费重*PPK价格
(6)计费重按照客户取整规则(0.1KG)进位取整
⑥ 模板3(最后1列为PPK*,当前只有PPK2500)
适用渠道:GEL_DE、GEL_EU
解析规则:
(1)除A1值固定不读取之外,所有字段均需读取
(2)首行B1开始列为基础运费的重量段(1位小数)作为列表头,为空时截止读取,默认为“前开后闭”格式中的“后闭”值,如2,代表1<x≤2
(3)首列A2开始为物流渠道对应的分区编码Zone_Code
(4)B2开始到最大行/列为具体价格(两位小数),不带货币符号
(5)计费方式1(除最后1列):基础运费=取整计费重后对应的重量段价格
(6)计费方式2(最后1列PPK*):基础运费=取整计费重*PPK价格
(7)计费重按照客户取整规则(0.1KG)进位取整
3附加费
通用模板,不分渠道
解析规则:
(1)首行为列表头,A1值固定为附加费的“费用名称”
(2)首行B1固定为附加费的“费用产生条件”
(3)首行C1 固定为附加费的“有效期起”开始时间,未配置时取主表时间,有配置时取配置时间,默认时间为日期当天的00:00:00,导入表格默认为日期格式yyyy/mm/dd,导入后生成时间默认解析为日期+时分秒格式yyyy/mm/dd hh:mm:ss
(4)首行D1 固定为附加费的“有效期止”结束时间,未配置时取主表时间,有配置时取配置时间,默认时间为日期当天的23:59:59,导入表格默认为日期格式yyyy/mm/dd,导入后生成时间默认解析为日期+时分秒格式yyyy/mm/dd hh:mm:ss
(5)首行E1 固定为“固定费用or比率%”配置项,允许维护金额数值或百分比值,支持 3 位小数
(6)首行F1 开始列为物流渠道对应的分区编码Zone_Code,为空时截止读取
(7)F2开始到最大行/列为具体价格(2位小数),不带货币符号
(8)计费规则:根据费用名称和费用产生条件,取系统配置,识别该费用适用哪种计费方式
(9)计费方式1(固定费用):附加费=“固定费用or比率%”配置价格
(10)计费方式2(费用倍数):附加费=“固定费用or比率%”配置价格*倍数
(11)计费方式3(固定比率):附加费=“固定费用or比率%”配置比率值*基础运费
(12)计费方式4(分区费用):附加费=分区编码Zone对应配置价格
(13)附加费计算规则,多个产生条件的优先级、有效期的优先级,沿用现有规则
4.导入校验及提醒
唯一性规则:物流渠道+规则类型+报价等级(原:客户级别)+有效期
增加用户对应部门的数据隔离校验,只能导入本部门对应报价等级的报价数据;
导入时校验各字段数据的正确性:
(统一校验完成后再统一提示,检查数据格式、数值正确性,独立封装一个方法专门用于校验)
a.导入成功:校验完全通过时即可导入成功,此时需弹框提示导入生成数据的编号、有效基础运费条数、附加费条数、报价文件重命名后的名称;
例如:报价导入成功,报价编号为:0005,预计将生成渠道报价1条、基础运费 150 条、附加费 35 条,报价文件重命名为QDBJ-FEDEX_HD-0005.xlsx,审核后将按开始时间生效。
b.重复提示:当导入成功并检查存在唯一性重复的“已审核、已过期”报价时,需要增加提示信息;
例如:当前导入系统已存在条件相同的有效报价,报价编号为:0001,状态为:已审核;新报价审核生效后,该报价有效期结束时间将提前截止,状态将更新为已过期/已失效,将影响历史订单费用重算结果,请谨慎操作。
c.导入失败:校验只要有1行(含)以上数据不通过,则导入失败,系统不保存生成报价记录,弹框提示导入表格中校验失败的数据所在行、字段名、错误类型;
例如:报价导入失败,页签1 第1、2行 物流渠道字段校验不通过,页签2 第59、83行 分区金额校验不通过,页签3 第25行 费用名称校验不通过,请修正数据后重新导入。
5.报价文件命名、展示、预览、下载
c.文件展示:列表报价中“报价文件”字段,为导入报价后自动重命名文件,显示为可点击、可预览可下载的文件名称;
d.命名规则:用户导入生成的报价文件名称及下载保存的文件名称,默认按规则“渠道报价”4位固定简称“QDBJ“+连接符+”物流产品编码“+4位导入时生成的编号命名,如:QDBJ-US_UPS_TP_N-0001
6.状态变更说明
a.待审核:导入报价时,状态默认为“待审核”,可在 全部、待审核 页签查询展示;
b.已审核(生效中):“待审核”报价,审核通过后,状态更新为“已审核”,如生效开始时间小于等于当前时间、并且生效结束时间大于等于当前时间,可在 全部、生效中 页签查询展示;
c.已审核(待生效):“待审核”报价,审核通过后,状态更新为“已审核”,如生效开始时间大于当前时间,可在 全部、待生效 页签中查询展示;
d.已过期:“已审核”报价,审核时生效结束时间小于当前时间,当该报价进入有效区间时,状态自动更新为“已过期”,可在 全部、已过期 页签中查询展示;(开发需要确认实现方式,定时任务/触发器?)
e.已作废:“已作废”状态为手工作废报价产生,默认为不允许追溯,可在 全部、已作废 页签中查询展示;
7.审核生效规则
a.状态效期更新:报价审核、以及报价在开始时间开始生效时,均需校验是否存在唯一性条件相同(包括有效期交叉、重叠、包含)的报价,如有则需同步更新原报价的状态(详见状态变更说明)和结束时间;
b.审核提示:报价审核时,如校验存在相同报价,需弹框提示并确认:当前导入系统已存在条件相同的有效报价,报价编号为:0001,状态为:已审核;新报价审核生效后,该报价将提前截止,状态将更新为已过期/已失效,将影响历史订单费用重算结果,请确认后审核。
c.无重叠/交叉:当新报价的有效区间与原报价无交叉重叠时,即代表新报价仅在有效区间的起止范围内,仅供其效期内的订单重算取报价;原报价生效时段内的订单,追溯重算订单时,仍然使用原报价进行重算;
d.覆盖原报价:当新报价有效区间已完全覆盖了原报价,则原报价自动移入“已作废”页签,状态更新为“已作废”,并且不允许历史订单追溯取该报价,无需更新原报价有效时间;
e.部分重叠/交叉:当新报价的有效区间与原报价存在部分重叠时,即代表新报价的有效区间范围内,所有的订单重算取此份报价计算,即新报价与原报价有重叠的时间段,在重叠时间段内的订单,追溯重算时,需要取新报价进行重算;
新报价生效时,原报价为已审核待生效的报价,需更新为“已作废”;其余场景详见下图:
8.报价有效期调整
1.针对状态为“待审核”、“已审核”的报价,允许调整报价的有效期开始/结束时间,等同于重新审核;
2.已过期状态的报价, 不允许修改有效期,如需要继续使用此报价,可导出修改有效期后重新导入审核生效。
3.有效期调整规则:
(1)待审核:属于草稿状态,有效期修改不做限制
(2)已审核 待生效:有效期允许修改,但开始时间、结束时间均不允许小于当前日期,保存时视为新报价审核,遵循审核生效规则
(3)已审核 生效中:有效期只允许修改结束时间,并且结束时间不允许小于当前日期,保存时视为新报价审核,遵循审核生效规则
9.有效期提醒
(详见“过期预警”页签描述)
a.针对状态为“已审核、已过期”的报价,如果结束日期到期后,无相应的待生效报价,则在该报价的 结束日期 到期前两周,需要进行有效期预警;
b.针对状态为“已审核、已过期”的报价,如果结束日期到期后,无相应的待生效报价,附加费的有效期 结束时间 到期前两周,需要进行有效期预警;
10.数据权限隔离
沿用现有销售按部门、报价等级(客户等级)、客户代码,区分系统登录的操作用户做数据权限隔离。
11.销售底价 / 限价
a.所有订单需要按销售底价(限价)同步计算出限价费用信息,存储到独立的费用表(需新增)中,用于跟成本和报价做对比分摊、销售提成计算等场景使用;
b.结算管理-物流费用 模块,需要于收入、成本一样,支持限价物流费用重算(3.8)
c.下单时不卡销售底价计算,暂不修改计算费用判断,如确实需要可后续重算,当前要只校验收入和成本配置必须要有效;
d.在物流渠道管理里面加字段“限价”(默认为不限制):
- 不限:导入、审核、限价,均不做校验和控制
- 校验:必须有相应的“销售底价”报价,才允许导入、审核“报价、代理”报价
- 限价:对比新报价的价格,必须高于“销售底价”报价,才允许导入、审核“报价、代理”报价
作者:曾宏兴 创建时间:2025-01-22 04:21
最后编辑:曾宏兴 更新时间:2025-03-11 20:12
最后编辑:曾宏兴 更新时间:2025-03-11 20:12